“華人圈電商巨頭”阿裡本周二向美國證監會提交在美上市招股說明書。這是阿裡“成名”後謀求在美上市的第二次嘗試。數年前,阿裡曾有過一次欲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努力,無奈因股權“私有化”風波導致上市失敗。數年之後,經多輪代價不菲的股權結構“改造”,阿裡的股權架構與美國的上市規矩已大體接軌,故而,對阿裡再度赴美國上市能否如願,不光美國股市包括全球資本市場均普遍予以看好。
  在未來的幾天里,阿裡註定是被全球資本市場熱議的電商明星。接下來,若阿裡能走好走穩上市的後續步履而最終實現上市,阿裡有望成為全球最大的互聯網上市公司之一。保守估計,阿裡在美上市至少能融得百億美元的巨資;樂觀估計,逼近兩百億美元也並非沒有可能。結局究竟是“保守”還是“樂觀”決取於阿裡的運氣,尤其要看美國投資者對投資阿裡“錢景”所持的真實態度。
  阿裡赴美上市的消息一經披露,國內輿論的反應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,一是羡慕馬雲輕鬆摘取國內“超超級富豪”的頭銜;二是既然阿裡這麼優秀,這麼能賺錢,政府為什麼不支持阿裡在國內上市,把阿裡超常規發展成長所收穫的巨額紅利留給國內老百姓,而非得讓阿裡的“紅利”肥了美國的“田”?於是國內證券法規的保守與落伍,上市制度的刻板與僵化,如同一股“無名火”,集中向證監會等國內機構“潑”去。其實,這類普遍質疑雖情有可原,但也存有很大的誤解與誤讀。也即,儘管國內股市投資者人數乃世界之最,但若論對上市規則的瞭解與理解,中國股市的投資者還有大量常識要補。就此我們不妨從阿裡的股權結構談起:
  在赴美上市前,人們只知曉阿裡特能賺錢,是全球都叫得響的電商巨頭,但對阿裡的股權結構——作為商業秘密,只是偶爾在上市公司雅虎(阿裡控股大股東之一)的年報中有所模糊的披露。隨著阿裡招股說明書的“硬性”披露,阿裡的股權結構才最終浮出水面。原來,作為獨立控股股東,日本的軟銀是阿裡的第一大股東(控股34.4%),雅虎則是第二大股東(控股22.6%)。若將二者相加,總控股額度高達60%。
  就此,我們可作兩個形象比喻:第一,鬧了半天,阿裡的大老闆並非馬雲和它的管理團隊,軟銀與雅虎才是阿裡真正的大老闆;第二,若從控股權決定公司歸屬權的通行原則出發,說句令國人難免嘆息的大實話,阿裡儘管十分了得,卻並非一家國內公司而是外國公司。而除了美國股市等極少數個例之外,包括中國在內,世界上開設有股市的絕大多數國家,目前都還不允許外國公司在本國股市上市。如此制度安排包括法律設計,與國家的保守與開放大體無關,與所在國家希望本國股市儘量確保有序運營,規避股市風險、盡可能保護本國投資者利益有關。
  當然,就中國而言,未來某個時候允許外國公司在中國上市也是毫無疑問的,但受制於國內股市現狀和監管能力,短期內要這麼做的條件尚不具備。
  選擇上市,除了公司基本面尤其是財務狀況良好之外,還得講究天時、地利與人和。至少從天時作考量,目前並非阿裡赴美上市賣出最高價錢的時機。阿裡如今在美上市,筆者估計馬雲有三方面的顯見考量:
  其一,阿裡攤子已鋪得很大,發展模式是以舊項目贏利來維持新項目成長,央行為綢繆互聯網金融風險,突然暫停二維碼、虛擬信用卡等支付業務等令,措手不及的馬雲急需開闢新財源為新項目“供糧”;
  其二,與京東、騰訊等同業競爭急需補充大把資金;
  其三,儘管阿裡的交易額已名列國際前茅,但要儘快實現由“華人圈電商巨頭”到“國際電商巨頭”的華麗轉身更需要大把資金。如無特殊意外,阿裡最終在美上市成功率較高。
  符慕欣(上海學者)  (原標題:澄清阿裡上市的誤解和誤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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